資產評估的常見方法
1、收益現值法
收益現值法是將評估對象剩余壽命期間每年(或每月)的預期收益,用適當的折現率折現,累加得出評估基準日的現值,以此估算資產價值的方法。收益現值法通常用于有收益企業的整體評估及無形資產評估等。此方法,國外用的最普遍,在國內也是技術型資產評估的主要方法。它的出發點是資產的價值由使用所產生的效益大小決定,不考慮其成本。
2、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在現時條件下,被評估資產全新狀態的重置成本減去該項資產的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和經濟性貶值,估算資產價值的方法。用重置成本法進行資產評估的,應當根據該項資產在全新情況下的重置成本,減去按重置成本計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積折舊額,考慮功能變化、成新率(被評估資產的新舊程度,如八成新、六成新)等因素,評定重估價值;或者根據資產的使用期限,考慮資產功能變化等因素重新確定成新率,評定重估價值。
3、市場比較法
市場比較法是根據目前公開市場上與被評估對象相似的或可比的參照物的價格來確定被評估對象的價格。如果參照物與被評估對象是不完全相同,則需要根據評估對象與參照物之間的差異對價值的影響作出調整。影響機器設備市場價值的主要是比較因素。比較因素是一個指標體系,它要能夠全面反映影響價值的因素。不全面的或僅使用個別指標所作出的價值評估是不準確的。一般來說,設備的比較因素可分為四大類,即個別因素、交易因素、地域因素和時間因素。
4、清算價格法
清算價格法適用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的規定,經人民法院宣告破產的公司。公司在股份制改組中一般不使用這一辦法。采用清算價格法評估資產,應當根據公司清算時其資產可變現的價值,評定重估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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